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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白在挣扎着要不要回香港一次。罗斯索恩悄悄招来艾克,跟他说了这件事,然后嘱咐他:“万一朗白真的要回香港,你多安排几个人跟着他,千万别出什么事情。”艾克同学那单细胞的脑袋比罗斯索恩、朗白这样的聪明人要简单多了,立刻就觉察出不对:“我觉得朗白不应该回去,既然逃出来了就不应该回去嘛,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吗?哪有人越狱以后再回去一趟的?”罗斯索恩聪明得太过,对艾克同学的想法嗤之以鼻:“你不用管,总之如果朗白要回去的话你得派人全程跟着。中国人有一句话,叫做小心驶得万年船,仔细一点总是没错的。”罗斯索恩的顾虑显然很有道理——虽然朗白第二天没说什么,第三天也没说什么,但是到了第四天,当香港传来袁家派人把大太子袁骓从台湾接回去的消息时,朗白终于坐不住了。他决定一个人,悄悄的回香港一趟。63、落网两天后,一架客机缓缓降落在香港国际机场,朗白戴着一副遮住半张脸的墨镜,提着行李箱,裹挟在人流中走出了海关。从任何一个角度看来这都是个疲惫而冷漠的商务白领形象:身形削瘦挺拔,笔挺的白衬衣,米色条纹领带,灰色西装长裤,笔记本电脑随身拎着,墨镜下露出笔直的鼻梁和浅薄漂亮的唇线。出了候机厅大门,他立刻招手叫了一辆计程车,头也不回的弯腰钻了进去:“去浅水湾。”要混进袁城所在的医院是很难的。最保险的办法是等袁城死了,通过各种关系的手段拿到葬礼请柬,然后混进去远远的看一眼棺材。朗白直接抛弃了这个做法。长久以来他心里都有个想法,自始至终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,在他心里渐渐发酵——他想在袁城就要死去的那一天,站在病床前,低头看着这个给予了他生命并且控制了他一生的男人,一直看着他闭眼断气,一直等到他身体凉透,彻彻底底的告别这个世界为止。你给了我生命,我目送你远行。如果不能在袁城死前看到他最后一眼的话,这个遗憾会跟随着朗白一辈子。打听到袁城所在的医院并不难,实际上出乎意料的顺利,罗斯索恩很快就圈定了三座有可能的医院。第一是威尔士亲王医院,第二是据说离事发地点最近的玛丽医院,第三是跟袁城私交甚好的一家家族私人医院。因为这次暗杀事件是不公开的,没人知道袁城现在是死的还是活的,所以也没人知道袁城有可能住在哪家医院里。朗白在浅水湾找了家酒店暂时安顿下来,用的身份是罗斯索恩给安排的,一家普通外贸公司的项目负责人,来到香港是出公差。他把看上去十分简单的行李寄存在酒店里,然后洗了个澡,吃了点东西,径直出门逛街去了。来到香港的第一天下午他挂了这三座医院的急诊,趁着等待的功夫,一个人貌似不经意的去住院区逛了逛。等到他把这三家医院逛遍之后,他基本上能肯定袁城所在的是第三家,家族私立医院的顶层贵宾区。其实分析的过程也很简单,朗白只需要在门口坐一坐,看看医院门口进出的人当中有没有他熟悉的面孔就好了。他在袁家大宅里生活了好几年,比较贴身的佣人和保镖他都面熟。后来他去了美国,身量、长相都有了很大变化,别人未必认得出这位袁家小少爷,他却是认得出别人的。朗白不愧是黑道世家出身的,行动之前先踩点,并且踩点踩的专业无比。他只用了三天就把这家医院的顶层警卫布置、换班时间、医生查房次数、护士巡逻时间给摸得清清楚楚,很快就找出了混进去的可趁之机。中午一点钟的时候护士基本上都呆在护士站里,医生有一次短暂的查房,而值早班的警卫都还在吃饭,下午的警卫还没开始轮岗。这个时候顶层人最少,唯一保持活动的就是查房医生了。而查房医生并不带多少护士,有时甚至一个人出来点个卯,检查一下仪器,甚至隔着病房玻璃墙看一眼就好了。选定了混进去的时间之后,朗白还想确定一下袁骓在不在香港——袁骓的去向是袁城生死情况的重要判断标准。这个被袁城亲自下令软禁台湾的太子,如果不是到了最紧急的关头,是没人敢让他出现在明面上的。只有当袁城真正咽气了,他才会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,第一时刻宣布接任集团董事长的职位。朗白发现,在他等待的这几天时间里袁骓出现过一次。那是在最后一天晚上,突然住院区里跑出来很多医生,一个个形色匆匆的往顶楼跑,很是兵荒马乱了一阵。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,一辆防弹轿车缓缓驶进医院,虽然天黑看得不大清楚,但是那个从车上下来的身影和袁骓极度相似。到底是十几年的兄弟,朗白有种血缘上的直觉,那个从车里下来的就是袁骓。袁城一定已经到最后关头了。确认这个事实的时候朗白心里凉了一下,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寒冷从肺腑中升起来,一点一点浸透了他的四肢百骸。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离开的,转身的时候甚至踉跄了一下,险些跌倒。那个在他六岁的时候牵着他的手把他带进家门的男人,那个他叫了十几年父亲的男人,那个曾经像山一样扎实像狮子一样强悍的男人,明明应该是永永远远无坚不摧的,应该是眼中钉rou中刺一般长长久久存在于那里的,却突然要倒下了。就像是心里满腔的仇恨突然被抽空了那样,突然一下子找不到依靠了,找不到寄托了,整个人空空荡荡的,茫然无措的漂浮在半空中,再也没有一个能立足的地方了。朗白几乎是无意识的回到酒店,躺在床上,眼睁睁盯着天花板,就好像丧失了全身的力气一样不吃不喝也不动。很多年前的一幕幕都突然浮现在眼前,那些他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了的,以为自己已经不在乎了的,都像是破了闸的洪水一般滔滔而出,席卷了他所有的记忆。他怎么能就这么死了?他怎么能这么爽快的,撒手不管了?朗白一动不动的躺了一整夜。直到第二天早上阳光越过酒店玻璃的时候,他翻身从床上坐起来,游魂一般的稍微洗漱了一下,吃了点东西,然后从酒店打车去了私立医院门口。他在医院边上的麦当劳里坐了几个小时,直到快中午一点的时候,起身走进了医院大门。事实证明罗斯索恩非要叫艾克派几个人去跟着朗白的行为是正确的,朗白一个人想混